在“两防”专项整治活动第一阶段,交通系统各单位按照交通部统一部署,以搞好“五个结合”为主线,以“解决好六个主要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效显著。经分析,排查出的隐患主要有船舶配员不足、船公司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等7个方面。
船舶配员不足问题突出,部分船员对复杂水域通航环境的适应性不强,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对船舶应急设备操纵不熟练,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大部分船公司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发现安全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大量委托经营船舶组织形式比较松散,主管机关安全管理要求难落实。
有关通航环境的基础性数据不够全面,部分单位对航道水深、码头泊位、桥梁尺度、航标设施等基础性数据掌握不够全面。部分水域通航环境复杂,存在安全隐患。岸线监管存在多头管理和相关管理部门缺乏配合的现象,岸线审批和监管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现象。
海事现场监管点多面广,基层执法工作任务繁杂繁重,主要表现在海事监管一线人员不足、监管和救助设施不足、海事现场监管环节尤其是船舶进出港签证存在盲点等方面。溢油污染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船舶溢油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滞后于航运经济的发展,仅能基本满足港区水域应急处置的需求,港区外溢油处置尚处于起步阶段,海洋环境保护存在隐患。
桥梁等构筑物通航安全设施部分缺失,助航标志设置不全、不清、不准,缺乏必要的防撞防护措施,部分桥梁建设单位或维护管理单位没有具体明确助航标志的维护管理责任。
虽然在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国渡口渡船安全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渡口、渡船历史积累的问题较多,目前相当一部分渡口渡船仍未通过达标验收,依然存有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沿海施工量很大,内河船舶参与海上施工、砂石料运输问题严重。这些船舶技术状况不能满足海船规范要求,船员素质低,公司管理混乱,不报告船舶动态,随意排污,在港内任意穿梭,非法占道,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交通部近期组织8个督察组分赴各地,对各地“两防”第一阶段的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察,督促各地加强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推动对已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两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取得预期效果。业界专家认为,这些问题需要系统考虑,进行全面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