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海南省质监局表示将严限小作坊食品进入商场超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8日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 “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符合卫生、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食品今后将严格限制进入商场、超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由7人以下(属个体工商户)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有少量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本地区消费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对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省质监部门将突出三项基本监管制度:一是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生产;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严格限制在商场、超市销售;三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卫生。

    海南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一直是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海南省已查处了71家无证无照、制售伪劣食品的小作坊,责令72家无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限期整改,建议当地政府取缔65家无证、无照小作坊,帮扶245家小作坊进一步完善了生产条件。(记者 程娇 实习生 孙蕊)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