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从8月27日开始,全区开展“民族团结月”主题活动。昨天,自治区召开全区“民族团结月”电视电话会议,对“民族团结月”各项主题活动部署。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金虎到会讲话。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民族团结月”活动期间,将在银川市光明广场举办“民族团结月”专场文艺演出,在宁夏人民会堂举办“2007年中国(宁夏)首届回族舞蹈回族服饰展演”,活动还将在石嘴山市召开全区民族工作进社区现场会暨散居少数民族联谊会。
马金虎指出,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围绕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发展”的主题,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民族工作的关键因素、把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民族工作的具体体现,切实加强对 “民族团结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区回汉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推进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 王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