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以书面形式发布了市政府最新出台的两项民生保障政策:提高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介绍,上海市领导非常关心主副食品价格上涨和其他一些提价因素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专题听取了上海市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要求加大今年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幅度。根据此次出台的新标准,从今年8月起,上海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而上海市农村低保标准则从每人每年256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2800元,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
焦扬表示,随着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逐年提高,上海市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已不相适应。因此,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按照既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又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就业的总体原则,市政府近日同意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调整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方案。根据新方案,从今年8月1日起,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为482元/月,最低为360元/月。
新方案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简化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档次,将原根据缴费年限和年龄分为六档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简化为三档,每档按就高的标准设定;二是对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的发放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0元,第13—24个月的标准则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按第1—12个月的80%确定,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第13—24个月标准的80%确定;三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规定,对照今年刚调整的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50元,将失业保险金的“托底”标准调整到360元。
记者了解到,除昨天亮相的提高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提高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两项政策外,上海市今年已经出台了包括支援外省市建设退休回沪人员生活帮困政策、城镇重残人员医疗保障政策、普通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民生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固了社会保障这堵“护城墙”。(记者 钮怿 唐玮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