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8月28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林业发展区划三级分区工作,并对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规划工程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会上指出,开展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和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是国家林业局党组确定的两项重点工作,目前,这两项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地完成。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主持会议。
本次全国林业发展区划采用三级分区体系。其中,一级分区为林业自然条件分区,二级分区为林业主导功能分区,三级分区为林业生产力布局分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区是一个整体。上一级分区是下一级分区的控制前提,下一级分区是上一级分区的细化落实。在一、二、三级分区的基础上,还将分别对公益林、商品林、非木材林业产品和林产工业等四个方面进行专项区划。一、二、三级区划和各专项区划共同构成完整的全国林业发展区划体系。
李育材说,开展全国林业发展区划要遵循四大原则。一是综合性原则。既要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容量、森林资源变化等自然要素,又要考虑林业发展现状、发展潜力等经济社会要素,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二是前瞻性原则。要充分运用国内外区划先进理念,加强区划技术、方法、手段的创新,增强区划成果的科技含量,使区划成果经得起社会、科学和历史的检验,成为现代林业建设的指导依据。三是继承性原则。要充分继承、借鉴、吸收国内外和其他行业有关自然、生态和经济方面的区划、规划成果,做到与现代林业发展总体思路相衔接,与已有各项林业规划和工程规划相衔接,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农业、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区划相衔接。四是实用性原则。要确保区划方法、区划指标和区划成果的实用、可行,确保区划成果能够得以有效实施,指导林业工作实践。
李育材要求,为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三级分区任务,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三级分区工作要于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上报区划成果;要尽快组建和落实工作机构,各省要挑选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专职开展这项工作;要建立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各省三级分区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每月定期上报全国区划工作机构;要正确把握区划中的几个关键要求;要认真做好区划成果的审核工作。
截至目前,我国已完成《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大纲》、《全国林业发展区划一级分区方案》;形成了《全国林业发展区划二级分区方案》;制定了《全国林业发展区划三级分区区划办法》。
据了解,我国曾在上世纪50年代编制过全国林业区划草案,80年代进行过国家、省、县三级林业区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原来的林业区划已难以适应全面建设现代林业的要求。
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李育材同时对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规划工程编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着力推进本底调查,摸清矿区基本情况。二是尽快启动省级规划,确保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奠定全国规划基础。三是深化专题研究工作,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四是加强协调力度,保障规划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