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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拟在景区等行政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31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行政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一直以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主要集中在在城市管理领域。8月30日,湖南省召开了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会议就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讨论,也提出要在全省有条件地区的风景名胜区、矿区、湖区、农场等其他行政管理领域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协调有序发展,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和沟通执法工作情况,协调执法工作中的矛盾和争议。此外,当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需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协助、配合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应即时、有效、依法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湖南省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突出了人性化,执法过程坚持教育优先,过罚相当。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时,将对违法程度显著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为主,不予行政处罚。尤其是对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城镇低保对象等初次违法且违法程度与危害后果显著轻微并能及时纠正的,只是给予警告,原则上不予罚款和没收财务。

    但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也绝不姑息严重违法行为,一些严重破坏城市管理和其他管理秩序的,危害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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