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对国家民委报送的《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送审稿)向35个部委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据悉,截至2007年8月底,有19个部委和22个省、区、市法制办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下一步,国家民委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协调有关部门并进行调研,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再进一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