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今年将安排250万元补助资金,扶持渔民建造大吨位渔船——这是6日在此间召开的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省渔业主管部门补助渔民造船在海南省尚属首次。
今年安排的补助资金主要扶持捕捞生产能力较弱的陵水、万宁、东方、昌江和乐东5个市县,每市县各扶持建造5艘能代表当地先进水平的80吨左右的较大吨位渔船,每船补助10万元。另外,有关市县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补助。据了解,目前,昌江县政府已安排50万元补助资金,东方县政府也已安排90万元专项资金。
省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捕捞业,支持渔民转场,加强渔业生产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壮大外海、远洋渔业生产。目前,海南省海洋捕捞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现有渔船7成以上是30—40吨的小吨位渔船,多集中在近海作业,而近海渔业资源却日益枯竭,加上中越北部湾划界后,海南省传统作业渔场也大大缩小,因而,引导渔民造大船,发展外海、远洋捕捞已势在必行。
沿海一些市县也意识到了渔场转移的迫切性,多方扶持渔民建造大船,开赴外海生产。三亚市政府指定有关企业为渔民贷款提供担保,市财政对造船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时间为3年。渔民造新船只需自筹30%的资金,就可获得金融部门的资金贷款。迄今为止,全市共建造100吨以上的大渔船64艘,其中,钢质渔船58艘,大大增强了外海捕捞能力。去年该市组织50艘渔船赴西中沙渔场生产,单船航次产值均在10万元以上。
临高县去年建造了两艘1000吨位级渔业补给船,为带动渔船转移西、中、南沙渔场生产创造了条件。该县去年共组织近30艘渔船赴西中沙渔场生产,单船航次产值约15万元。其中临高县澜江实业公司两艘大型拖网渔船10月份起赴西中沙渔场生产3个航次,产值高达130多万元。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常年在西中沙海域生产的渔船共有40—50艘。
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采取政府扶持、银行贷款等方式,争取在建造或购置渔业服务船,组建外海生产船队,开发西中南沙渔场生产方面有新突破。(侯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