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伊始,青海省今年聘用的1065名特设岗位教师已分赴农牧区“两基”攻坚县和民族自治县、贫困县中小学任教。这是青海省为加强农牧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牧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采取的有效措施。
青海省农牧区自然环境恶劣,教育基础比较薄弱,师资整体水平和教育改革、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农牧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为吸引教育人才能够长期服务农牧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去年开始,省教育厅根据各项目地区的需求计划,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在青海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去年聘用特设岗位教师567名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聘用1268名特设岗位教师。聘期为3年,服务期内计算工龄,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任职满一年后,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职称。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同时,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可在编制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并与当地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这种“特岗计划”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牧区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牧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牧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措施。(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