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下发《关于学习推广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等廉政建设典型经验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3个廉政建设典型经验的基本内涵,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廉政制度体系。
《意见》指出,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等3个廉政建设典型经验是交通工程建设中规范权力运行、源头防治腐败的有益探索,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经验的深化和创新,是交通干部职工在加强廉政建设的实践中积累和创造的宝贵财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学性,对于进一步搞好交通行业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交通部要求各单位规范和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真正把行政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使之透明化、程序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各单位要积极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通过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巡查制、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群众举报奖励制、纪检监察审计联席会议制和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活动,把党内监督与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权力行使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等以权谋私的行为。
交通部要求各单位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管得住、行得通、做得到的原则,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廉政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