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天津市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天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草稿)》。天津市常务副市长黄兴国,副市长杨栋梁、崔津渡、陈质枫、张俊芳,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等出席会议。
戴相龙在会上指出,天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得到了较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年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由2002年的20%提高到2006年的25.6%。同时也要看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层次不高、地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把加快个私经济发展作为战略任务,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有效的政策制度措施,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贡献。
《意见(草稿)》的起草过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天津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战略任务;注重把落实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与天津市已经出台的政策相衔接,并结合新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制定配套的文件,使指导性和原则性的政策要求细化为可操作的实施办法。
《意见(草稿)》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个体私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提出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二是确立个体私营经济“非禁即入”原则,做到放开领域、放宽条件、放手发展。三是提出了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培育一批骨干私营企业,鼓励私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公有制企业改组改制。四是解决场地、资金、人才三大“瓶颈”,为私营企业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五是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创建全国一流投资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六是促进私营企业转变经营理念和生产方式,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个体私营经济工作考核机制。
会上,天津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意见(草稿)》进行了认真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对《意见(草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批,以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