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昨(9月11日)宣布,首批1.09亿元低保食品价格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全省145万城市低保对象手中。
为缓解猪肉、鸡蛋等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7月27日,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30元。随后,省民政厅、财政厅专门发文安排部署,同时,积极争取民政部、财政部增加安排湖北 2007年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09亿元,并于8月下旬全部下拨各地。
各地迅速落实城市低保对象价格补贴工作。武汉市及时启动物价补贴应急机制。咸宁市对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再增发10元的一次价格补贴。荆州市动用物价调节基金10万元,对中心城区500户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每户再次发放了200元的价格补贴。
据悉,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每人每月发放价格补贴不低于15元的要求,各地正在积极进行第二次价格补贴发放准备工作,确保第四季度每人45元于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陶忠辉、高建洲、韩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