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辽宁省妇联获悉,为努力实现困难妇女群体“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解决好困难妇女群体创业和再就业问题,辽宁省妇联制定了 《关于促进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促进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创业。
《意见》要求各级妇联要选择最适合妇女从事和发展的行业,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为困难妇女群体送项目、送资金、送岗位、送信息。
一是抓住政府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对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援助的契机,积极协调运作,为困难妇女群体争取更多合适的岗位。
二是挖掘“无围墙工厂”安置就业潜力,发挥妇女手工制品商会、协会等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妇女手工编织等家庭手工业发展,帮助有劳动能力但受条件限制的困难妇女居家实现就业再就业。
三是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用工需求,帮助就业再就业信息不灵、找工作难的妇女群体实现就业。
四是大力支持和鼓励女企业家所经营的企业向规模化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创造岗位安置就业。
五是科学运作“巾帼再就业资金”、协调小额贷款等,扶持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困难妇女群体。
六是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面向困难妇女群体的输出活动,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和就业领域。(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