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农业部在京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经验交流会。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农业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精心谋划,强化组织,狠抓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上取得积极成效。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要紧紧抓住发展现代农业这一首要任务,坚持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继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自2006年以来,农业部会同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全国确定100个示范联系村(场),启动实施了省部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一年多来,通过“百村调研”,编制与实施新农村规划,开展对口指导与服务,举办七项活动、28件实事,强化政策和投入支持等措施,示范联系村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能力稳步提升,环境和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文明取得较大进步。据统计,2006年,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比所在县平均增长水平高出3个百分点。同时,示范联系村也对周边农村起到了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面上新农村建设。
尹成杰指出,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理解和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立足职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着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和油料生产,切实抓好生猪、奶牛等畜牧业生产,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抓好重大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加快普及农村沼气和推进清洁生产。三是着力加快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推广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四是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打牢新农村建设人力基础。大力开展农民知识技能培训和转移培训,深入推进农村“百万中专生计划”,加强实用人才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五是着力发展农业服务业,提高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网络,创新农资、农产品经营和交易方式,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和农技入户服务。六是着力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保障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各类补贴,统筹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尹成杰强调,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主导产业强村、科技人才兴村、工商企业帮村、生态家园建村、支部组织带村”建设思路和“省部共建、主抓靠县、行动在村、实惠到户”工作格局,确保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总结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的经验,完善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的机制。各级农业部门和农业部有关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发挥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搞强迫命令;坚持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合理确定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切忌过分追求高指标,不搞“花架子”和形象工程;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避免滥建乱占、大拆大建,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同时,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注重总结宣传,不断扩大示范带动作用。
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出席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强调,当前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要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指导,进一步加大政策和投入支持,衔接落实好示范行动实施方案中的有关项目和资金。二是深入开展对口指导与服务。坚持短期驻村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好增粮增收等七项活动,办好28件实事,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三是积极探索推动工作创新。强化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的沟通和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认真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四是不断深化部门务实合作。积极宣传省部共建工作机制和成效,继续争取有关部门的协作与支持,探索开展更加务实、有效的部门合作。五是努力扩大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总结示范联系村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扩大示范行动的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农业部总经济师薛亮出席会议,总经济师杨坚主持会议。四川省农业厅、山西省太谷县、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等8家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对口指导与服务单位、各省(区、市)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示范联系村所在县(区、市)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示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了会议。中农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应邀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