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重大公路气象预警
2007年第13期(9月18日10时)
根据中国气象局18日上午发布的海洋天气警报:超强台风“韦帕”即将进入东海南部海面,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并可能于18日后半夜到19日上午在浙江苍南到象山一带沿海登陆,也有可能擦过浙江中北部近海北上。受其影响,18日白天到夜间,浙江中东部、福建中东部、长江口区、江苏东南部将有7-11级大风,浙江中东部、上海、江苏东南部以及福建东北部的部分地区将有暴雨到大暴雨,浙江沿海的局部地区有特大暴雨。
预计未来24小时,受特大暴雨影响的主要路段有:
浙江宁波—台州—乐清高速公路
受大暴雨影响的主要路段有:
京沪高速江苏江阴—无锡—苏州—上海段
上海—浙江杭州—绍兴—上虞高速公路
上海—江苏苏州—无锡—常州高速公路
江苏宜兴—浙江杭州高速公路
浙江温州—丽水—永康高速公路
104国道浙江湖州—杭州—绍兴—新昌段
204国道江苏东台—南通—上海段
312国道上海—江苏苏州—无锡—常州段
318国道上海—浙江湖州—长兴段
320国道上海—浙江嘉兴—杭州—富阳段
329国道浙江杭州—绍兴—慈溪段
受暴雨影响的主要路段有:
江苏溧水—溧阳高速公路
浙江苍南—福建福鼎高速公路
104国道浙江苍南—福建福鼎段
320国道浙江富春江—建德段
328国道江苏扬州—泰州段
330国道浙江金华—兰溪段
目前“韦帕”已加强为超强台风,将带来大风和强降雨,请受影响地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台准备工作,努力减小灾害损失。
一是按照《关于做好2007年度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交搜救发[2007]296号)的要求,做好公路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检查、完善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广告牌、路树以及施工现场脚手架、简易房等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抗风能力差的设施要及时加固,防止倒塌伤人。特别是对可能受影响的公路建设与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在必要时要组织施工等人员及时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三是落实交通运输应急预案,针对台风影响,合理调整客、货运班次,保证交通运输安全。
四是通过公共媒体和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安全出行。同时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水毁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合理引导车辆分流,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向部公路司报送公路阻断信息和公路水毁情况。部公路司联系人:燕科;联系电话:010-65292772,65292222(传真)。部公路交通气象服务与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人:廖文洲;联系电话:010-82013867,8201385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