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部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的《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日前颁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内涵不断丰富,各种交易、融资方式不断涌现,交易形态日益丰富,由此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起天津市建立并完善了集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交易及资金监管、产权产籍三大网络系统为一体的房地产网络交易平台。此次颁布的《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此予以确立,填补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网络管理”、“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法规空白。
据介绍,目前《条例》配套性文件正在紧张的审修中,将于近日陆续出台实行。此外,国土房管部门已于日前对全市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条例》10月1日顺利实施。(记者 张新民 通讯员 吴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