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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9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省将在城市全面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速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旧小区综合整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积极构建以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棚户区改造和旧小区综合整治为支撑,以住房公积金充分利用为动力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这是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为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今年年底前,全省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设区城市要全部建立,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廉租住房制度要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城,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都应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中长期目标是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力争“十一五”末期基本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全省12个设区城市5年内基本完成市政府所在地棚户区的改造任务,使居住在城市棚户区的60万户家庭、200多万城市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并使农民工等其它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副省长刘学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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