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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半年贵州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3.83万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08日   来源:贵州日报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2007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公报》显示,2007年上半年,贵州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3.83万吨,比2006年同期下降1.0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2万吨。与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同期减排比率相比,贵州省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上半年,贵州省从关闭小火电、大力实施重点行业脱硫工程入手,加快了二氧化硫的减排进度。目前贵州省65兆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水城电厂1#、2#机组和清镇电厂5#、6#机组)已全部关停。清镇电厂2X200兆瓦、遵义电厂2X125兆瓦和凯里电厂2X125兆瓦机组脱硫设施已建成,形成了年脱硫15.3万吨的脱硫能力。在化学需氧量减排方面,贵州省大力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城市共建成15个污水处理厂,有9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了正常运行;贵州省环保局对中铝贵州分公司、贵州宏福实业总公司、贵州水晶化工有限公司、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外排废水超标或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企业实行了限期治理。今年对172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治任务。关闭凯里纸厂和华一纸厂制浆生产线。这两条生产线的关闭为贵州省减排了化学需氧量3182吨。在今年淘汰了第一批19家钢铁、焦化、铁合金、水泥、电石、造纸等高耗能产业,可减排化学需氧量3108吨,二氧化硫1189吨。

    据贵州省环保局副局长姜平介绍,今年下半年,贵州省进一步加大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减排力度,加快实施2007年计划淘汰121家钢铁、焦化、铁合金、水泥、电石等高耗能产业中的落后生产能力。对主要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在限期治理期间要实行限产限排,在限期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则责令其停业、关闭;对超环境容量、超排污总量、执行关停淘汰政策不到位的地区,将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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