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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报"百日行动"情况 曝光500余件违法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26日   来源:吉林日报

    自9月中旬开始,吉林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已有月余。25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以租代征”、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三类土地违法行为500余件。

    通过自查清理阶段拉网式的排查,全省共清理出通过“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违法用地115件,租用面积2481.9亩,实际占用2462.46亩,占总租用面积的99.2%。其中,耕地574.15亩,基本农田297.68亩,不符合规划用地面积为1128.69亩,占实际占用面积的45.8%。该类问题主要发生在长春、吉林、白山、松原等市。延边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没有此类违法案件。

    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案件1件,发生在梨树县,圈占土地面积300亩,已全部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未批先用”类型违法用地352件,涉及违法用地总面积17857.34亩。其中长春市、吉林市违法面积较大,分别为6716.66亩和6010.36亩,两市违法面积之和占总违法面积71.3%。在所有未批先用案件中,属于批次用地的223件,违法用地面积8374.06亩;属于应报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16件,面积4573.79亩;应报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113件,面积4909.47亩。

    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查处纠正阶段,吉林省将采取案件下查一级、处理上收一级的方式,严格依法处理各类违法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将由省厅直接处理或挂牌督办。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将与监察部门联合办案,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责、只处理事不处理人现象的发生。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将由上级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于志忠 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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