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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坚持财力下移 帮助基层政府缓解财政困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30日   来源:青海日报

    为深入贯彻青海省委、省政府坚持财力下移,帮助基层政府缓解财政困难,以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精神,日前,省财政厅在上半年安排2 亿元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3.5亿元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再次增加2.5亿元一般转移支付,以增强县级政府财政实力。截至目前,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已经达到20.39亿元,与2002年过度期的1.24亿元转移支付额相比增长了16.44倍,年均增长75.1% 。

    为了管好用好新增转移支付资金,省财政厅要求,各州(地、市)对县的转移支付必须在10月底前拨付到位,不得截留。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强化统筹意识,通盘算账,资金安排要科学合理,重点解决财政性欠账、规范津贴补贴后相应增加的公积金、医疗费等个人工资性支出需求、惠民政策的地方配套资金、乡村义务教育债务、相关住房货币化补贴改革工作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标准等六项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准用于一般性和经常性支出,特别是不能搞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建设。要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财政管理监督制度措施,克服“重分配、轻监管”的思想,要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钱,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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