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旧账未清、新账拖欠”现象发生,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决定从10月25日起至明年1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检查将加强对地处农村和城中村的用人单位的执法监察,确保不留死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将监督指导用人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权益告示牌,把《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工资支付的主要规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工作(建设)项目或承包(施工)单位、工资支付时间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等,通过告知牌告知农民工。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将按照《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对连续拖欠工资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据悉,此次大检查的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电话为029-87294683、87292692。凡发现对本次检查工作敷衍了事,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者,领导协调小组将把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在全省通报。(李艳 杨川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