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青海省广大城镇居民安全、温暖过冬,省建设厅对今冬明春的城镇供热采暖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督导。
今年,在冬季供暖期来临之前,省建设厅就对西宁市、海东、海南等地集中供热企业供暖准备情况和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之后,在调研省外热计量做法的基础上,确定了青海省城镇热计量供热模式并积极试点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方式;在缴费方式上,实行用热户直接向供热单位缴费的方式。同时,继续实施城镇低保家庭冬季采暖救助制度,健全救济措施,保证低保家庭安全过冬。
针对采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纠纷,省建设厅还要求各地城镇供热企业、物业公司、单位后勤部门认真执行落实《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供热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张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