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通知指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及10月31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扭转当前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省政府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通知指出,这次检查采用煤矿企业全面自查,县级政府、煤矿企业集团对灾害严重煤矿重点检查,市级政府全面督查,省政府组织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省政府督查工作由省煤炭局和陕西省煤监局牵头,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参加,组成5个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检查的重点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和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等。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督查组各成员单位和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这次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安排组织,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各矿务局(公司)和煤矿企业必须分专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抽查煤矿数分别不少于管辖矿井总数的30%(神木、府谷县10%)和10%。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记者 贺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