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陕西省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副省长吴登昌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新要求,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陕西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会议要求,按照省政府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的总体要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立即会同省建设厅、公安厅和省总工会对全省的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应得的工资。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二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要监督指导使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立农民工工资权益告示牌,把法律、法规关于工资支付的主要规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直接负责人姓名,工作(建设)项目或承包(施工)单位,工资支付时间,特别是要把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等,通过告示牌告知农民工。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较多的行业和区域的用人单位要组织力量逐户检查。四是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提高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效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负责人要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定期面对面地接待举报投诉的农民工。五是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李艳 杨川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