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财政累计拨付7300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就医和基本生活问题,兑现退出市场困难企业清欠职工待遇,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整体安置困难企业职工。
天津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利益问题,保证困难和特定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日前,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天津市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药费生活费救助暂行办法》,提出了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和就医困难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完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医药费、生活费救助办法,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456万元,保证各区县对低保对象、残疾人和贫困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救助资金需要。此外,市财政还拨付2000多万元,用于困难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抚恤金补助,慰问生活困难和患有重大疾病的企业军转干部;拨付帮扶资金1600万元,支持工会、妇联组织开展困难职工救助和单亲母亲扶助活动。
据了解,到年底天津市有310户困难企业依法退出市场,近18万职工将陆续得到安置,市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将继续积极推进困难企业退出市场工作,加快退市企业后期审计工作,推动退市企业兑现清欠职工待遇,调动社会力量整体安置困难企业职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在拨付退市企业财政补贴资金基础上,再安排专项资金200多万元,重点解决退市困难企业职工暂时生活困难问题。据悉,天津市第一批退出市场的困难企业职工已全部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