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部门信息
 
质检总局公告受理11个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6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关于受理龙岩咸酥花生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07年第16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甘肃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龙岩咸酥花生等11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备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传真:(010)82260315

    E-mail: Peixy@aqsiq.gov.cn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相关链接
· 质检总局:金属缠绕垫片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6.4%
· 质检总局党组举行集体学习谈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 质检总局:金属缠绕垫片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86.4%
· 预告:8日质检总局谈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质检总局组织制定出口蜂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与WHO总干事陈冯富珍进行交流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