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市化进程,鼓励农民购买城镇住房,重庆市政府出台政策,凡是农村居民,首次在重庆市城镇购置普通商品住房,建面90平方米及以下,包括二手房,只要价格在房管局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可全部免征契税。
购房单价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计征契税。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的,只享受一次契税优惠。 该市财政局提醒农村居民,要享受购房契税优惠,应向征收机关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已婚者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该优惠政策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以纳税人到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时间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