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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等9省区联手严把质量关发布9项区域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8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11月7日,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局长联席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签署了4个全面加强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的文件,发布9项区域标准。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海南等九省(区)决定牵起手来,在标准化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开展合作。

会议上,九省区质监局局长签下《 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振兴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决定成立“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在区域内统一执行的地方标准;对国家有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标志、标签和标志证书给予互认,对国家没有规定的,则统一协商制定;对区域内按规定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给予互认。避免了某省生产的达标产品到其他省区不达标的尴尬,做到一省合格“走遍天下”。

在质量管理工作方面,《宣言》决定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省级名牌产品互认制度,共同维护区域内省级名牌产品的信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各省(区)局网站公布省级名牌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企业等有关信息。这就意味着,某个省区的名牌产品,走到其他省区时,可以昂首挺胸自信地参与市场竞争了。

而食品安全监管一直与市民联系最紧密,也是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九省(区)大量的食品相互往来,如何开展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宣言》决定建立区域内跨省(区)食品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联络机制。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相互通报涉及区域内各省(区)的食品安全事件及相关产品源头和流向、涉案企业名单等信息;对需要联合办理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相互协调,积极配合。

此外,还将制定《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打假保名优工作制度》,建立区域内打假联络机制,在跨省(区)打假方面开展合作,相互提供支持和方便,打击跨省(区)制假售假行为。及时相互通报涉及区域内各省(区)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和流向、质量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对需要协助调查的行政案件,积极协助,及时反馈信息;对需要联合办理的行政案件,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将区域内各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列入打假保优、扶优扶强的保护和支持范围。这样,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将在九省(区)都如“过街老鼠”难以遁形,市民的食品安全也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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