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会见麦格劳—希尔公司信息与媒体集团总裁格伦•高博一行时指出,打击盗版是出于保护中国自己的知识产权的需要,互联网侵权是世界性难题,中国愿与国际加强合作。
麦格劳—希尔公司是美国知名教育出版公司,其出版的财经、交易、商业类书刊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旗下子品牌包括“标准普尔”和《商业周刊》等。
柳斌杰首先介绍了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情况,指出中国的新闻出版业、传播业必将更加民主、开放、透明,希望与麦格劳—希尔公司在内的世界传媒出版集团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为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的世界而努力。
格伦•高博对中国在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上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同时就如何在打击教材盗版、互联网侵权盗版和无形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中国加强合作交换了意见。
柳斌杰指出,中国打击盗版不是应付国际压力,而是出于保护本国知识产权的需要,是民族兴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侵权盗版损害的不仅是美国一些电影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更严重损害了中国自己的知识产权。近些年,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在新闻、出版、印刷等领域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市场规则和秩序,但是非法出版活动尚未完全杜绝。对此,中国首先完善立法,用法律来规范市场,在著作权、印刷、出版、互联网等方面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其次,积极推进改革,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规范经营等手段,推进新闻出版单位市场主体的形成,改变垄断经营、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市场格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积极履行承诺,在出版领域对图书、期刊、软件正版化、音乐、视频著作权保护开展了大量工作。例如,开展全民教育,在中小学开展拒绝盗版的课程;完善了全国性版权保护机构,全国性版权保护执法体系已经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组建了版权执法队伍;中央政府专门设立反盗版举报奖励基金,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举报电话;政府制定了今后5年版权保护战略;降低了侵权盗版量刑的司法门槛。
关于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的问题,柳斌杰说,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新闻出版业今后更加开放,更需要与世界各国共同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国加入国际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并且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5年下半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八部门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中国还加强技术保护,研制相关软件监控网络盗版产品。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还组织了健康上网行动大宣传,号召大家保护知识产权,拒绝侵权盗版。通过多种措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管理司司长余昌祥、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副司长陈英明等参加会见。(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