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8日上午召开的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海南省座谈会上了解到,海南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约115万人,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03万人,签订率达89.56%。经过采取多种措施,海南省基本扭转拖欠农民工、职工工资局面,并建立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贾志杰率领的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主要对海南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研,上午的座谈结束后,下午调研组还到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元主持今天上午的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仁、副省长符跃兰参加。符跃兰还代表省政府向调研组汇报了海南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省人劳厅、财政厅、建设厅、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也参加了座谈。
据悉,海南省建立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项目款的5%缴纳保证金,用于支付发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截至今年9月,已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1691笔,金额3.99亿元。与此同时,海南省加强了劳动合同的管理,要求今年底前,各市县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2008年底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凡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市县,将通报批评。另外,海南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不断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从2003年至今年9月,海南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接受申诉案件3628宗,受理3164宗,涉及劳动者17992人,结案2944宗,结案率98.7%。
但是,海南省仍存在着企业工资清欠难度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不足,办案设备缺乏,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短期化严重等问题。(记者 张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