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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治邦强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核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6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11月13日至14日,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指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在林业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任务。在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新时期,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主线,以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森林的质量和效益,为现代林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贾治邦说,多年来,我国森林资源管理成绩瞩目。一是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保持“双增长”。二是林地、林权管理得到加强。三是森林过度消耗的局面得到基本遏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已累计减少森林采伐消耗6.1亿立方米。全国林木凭证采伐率达92.4%,超限额采伐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四是依法监督成效明显。2006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39.2万起,查处38.8万起,查处率达98.9%,与前5年平均值相比,案件下降了8.8%,查处率稳定在98%以上。五是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有些地方取得明显成效。

    贾治邦强调,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来指导、统领今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管理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代林业建设,第一要义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才能建成林业的三大体系,才能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才能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因此,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核心任务。今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十五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到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增长到20%的发展目标。完成这一任务,必须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建立和培育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在新时期的林业建设中,森林资源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使命更加光荣,一定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管理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在生态文化培育中的突出作用。

    二要大力强化对林地的保护管理。

    三要不断完善森林采伐利用管理政策。要坚持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要对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进行不断的改革和探索,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在采伐审批上,要减少中间环节,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批程序,方便林农群众。

    四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要科学编制林业发展区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林业发展的战略方向、主导功能和生产力布局。全面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将不同类型森林的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引导经营者实施科学经营;抓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验示范工作,开发和总结出多种森林经营模式,带动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的全面提高。依法加强森林经营的监督管理,为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有效的支持、服务和保障。切实完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标体系,建立起符合国情林情和国际惯例的森林认证体系。

    五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能力建设。要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森林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资源监督能力建设、森林资源监测能力建设。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主持会议。北京市副市长牛有成出席会议并致辞。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在会上系统总结了近年来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我国基本遏制森林过度消耗局面 森林资源持续“双增长”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13日表示,我国目前已基本遏制森林资源过度消耗的局面,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继续保持“双增长”势头。

    雷加富是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说这番话的。统计显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已累计减少森林采伐消耗6.1亿立方米,超限额采伐势头得到基本遏制。

    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8.21%,年均增长0.33个百分点,相当于新中国前50年年均增长水平的2倍;森林蓄积量达124.56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78亿立方米。

    据雷加富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进一步推进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天然林采伐限额总量由“十五”时期的1.37亿立方米减少到“十一五”时期的0.92亿立方米,人工林采伐限额总量则由“十五”时期的0.86亿立方米提高到“十一五”时期的1.56亿立方米。

    雷加富还表示,我国在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方面实现了多项突破。在相继出台有关人工用材林、人工商品林、工业原料林、农田防护林等一系列采伐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森林利用结构和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人工商品林单独编限、限额指标结转使用、审批管理权限下放、限额与计划协调统一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分区施策的思想,进一步推进了森林采伐管理由单一监管向科学引导、由单纯控制资源消耗向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大转变。

    同时,森林资源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森林资源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国家林业局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高发势头。据统计,2006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39.2万起,查处案件38.79万起,查处率达98.94%,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为林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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