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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实施油菜良种补贴 促进油菜产业健康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6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精神,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优质油菜品种种植面积,充分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并提高单产和品质,增加油菜有效供给,促进我市油菜产业发展。近日,重庆市制定了2007年油菜良种补贴方案并着手实施。

    根据方案,今年重庆市内种植油菜的所有区县(自治县)都纳入补贴范围。油菜良种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油菜良种的农户。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实行直接补贴方式,按实际种植油菜面积对农民直接补贴,每亩补贴10元;对计税面积内2007年收获的油菜面积1亩(含1亩)以上的农户由市财政资金直接补贴每亩5元。区县油菜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将于2007年12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2008年1月底前完成。

    具体办法是:在油菜播种或移栽基本结束后,实际种植油菜良种的农户需及时到村民小组(社)登记种植面积和品种,村民小组(社)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核实后返回村民小组(社)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汇总报区县农业局、财政局。国家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到达后,重庆市农业局、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区县2007年农情统计油菜种植面积,确定预拨补贴资金额度,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区县财政。再由区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到代理发放金融机构直补资金专户。代理发放金融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将直补资金存入农民存折(卡、单)。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重庆市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信息管理档案,严格核查,公平实施,并要求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将对各区县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随机抽查,重点是登记种植面积是否核实公示、是否与补贴金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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