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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101家出口企业纳入省级重点环境监管行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0日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101家出口企业被纳入省级重点环境监管的行列,这是记者19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的消息。

    目前,部分出口企业为降低出口成本,违法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一方面,加大了资源压力,产品出口国外而污染留在国内;另一方面,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加剧贸易摩擦,助长贸易顺差的不合理增长,给中国产品的形象造成损害。

    针对于此,省外经贸厅、省环保厅近日联合转发了《商务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对查处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进行行政处罚,并公开处罚情况。为促进企业自律,江苏省还计划在每个省辖市选择5-10家出口企业作为环境监督员试点,这些环境监督员要定期向外经贸、环保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为加强监管力度,省外经贸厅和环保厅已共同确定省级重点监管的出口企业名单,

    共101家,其中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19家,涉及废水排放企业82家。近期,两部门将对省级重点环境监管出口企业开展一次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外经贸主管部门将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处罚决定书,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包括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申请,加工贸易合同或项目审批及出具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全国性、区域性出口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参展和摊位申请等。(杭春燕)

 
 
 相关链接
· 两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
· 商务部 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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