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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峰:切实做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11月14日至19日,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在充分肯定全国工商系统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改革创新,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积极开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王东峰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一贯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特别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尤其是今年8月下旬国务院决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国工商机关以贯彻《特别规定》为契机,紧紧围绕落实“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整治目标,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的违法行为,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行动快、力度大、声势高,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全国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万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30万余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5万余个(次),对6万多个重点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取缔无照经营户近7万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18万件,退市和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共计121万余公斤;截至11月12日,全国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达到94.12%,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达到88.81%。同时,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的要求,以监管促发展,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美发、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房地产、手机售后服务、快递行业等领域为突破口,不断规范服务业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服务领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5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服务领域的侵权案件14.8万件,受理服务领域的申诉121.6万件。

    王东峰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关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健康,关乎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特别规定》,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干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十七大文件,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与促进行业、产业科学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与整顿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把学习十七大精神的收获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转化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昂扬锐气,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特别规定》落到实处。

    ——深入贯彻《特别规定》,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干部要在学习和掌握《特别规定》、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上狠下功夫,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取得新的实效。

    一是深入学习和领会《特别规定》,全面掌握其精神实质。要充分认识和全面理解《特别规定》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不仅要学习掌握每一项具体条文,而且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特别规定》严格了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强化了对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突出了严管重罚的原则,强化了监管执法手段,明确了地方政府实行统一领导的工作体制,强化了监管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级工商机关要准确领会和把握相关条文,既要引导和监督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又要切实承担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定职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要始终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认真执行《特别规定》,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工商机关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既要运用好《特别规定》来强化监管执法,又要用专项整治的成效来检验执行《特别规定》的效果,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要以确保实现“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为重点,加大集中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以监管食品等产品质量为重点,加大食品等产品质量监测和分类监管力度;以强化日常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大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力度;以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示范带动力度。要按照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要求,边整治、边巩固、边规范,在抓整治目标落实、抓规范管理落实、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和抓督查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贯彻《特别规定》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事实和行为认定、适用法律法规、采取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条款等相统一,特别要注意把执行《特别规定》与综合运用相关法律相结合,对法律有规定的,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对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准确适用《特别规定》,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司法和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特别规定》执法责任制和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及错案追究制,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发布相关信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对属于其他监管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其他监管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扎实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是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强化监管执法、构建长效机制和提高维权能力上下功夫,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服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大服务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服务领域经营秩序。以确保服务领域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为重点,加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力度。各地要结合服务领域登记注册的不同情况,严格登记注册程序,对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证后照。要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按照“谁登记、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服务领域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户清理和规范,重点核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许可证失效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要与卫生、公安、文化等部门互相通报证照监管信息,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以严格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以广大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比较多的服务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电信、家电维修、旅游、餐饮、美容美发、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强化日常监管。要积极引导服务业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面向市场平等竞争;要规范服务领域合同文本,实行合同备案制度,积极开展格式合同点评活动;要加强服务商标和服务广告的监管,积极推进服务业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监管。以促进提高服务业经营水平为重点,加大对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力度。要引导和督促服务业经营者建立健全适合服务领域特点的自律制度,完善内部服务质量监控体系,自觉把好服务质量关。要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对服务质量标准的制订工作,依据标准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服务经营行为。要依据服务业的不同表现形式和特点,探索对服务质量的分类监管措施,加大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及时把不合格商品清除出服务领域。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查办服务领域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打击消费侵权行为的工作力度。要加强对服务领域违法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坚决查处“霸王”条款和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行为,尤其要加大对服务领域欺诈行为等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维护服务领域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是积极构建服务领域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高监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服务领域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突出抓好服务领域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服务行业分类监管制度、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建设等,并结合日常监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用制度巩固成果,形成机制,走向规范。要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切实提高服务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水平。引导和监督服务业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服务质量承诺、服务程序规范等自律制度,健全内部服务质量监控体系,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要鼓励和支持服务业经营者健全和完善与消费者的和解制度,并同工商系统12315消费维权网络进企业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把服务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真正让消费者满意。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协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水平。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妥善解决监管职能交叉问题,完善沟通渠道,形成执法合力。要建立与各级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和行业组织通报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诉求和反映,通过消费者协会和行业组织推进服务标准的制订和执行,健全完善行规行约,严格规范服务业经营者的行为。要继续加大12315网络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企业的步伐,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投诉举报,及时跟踪依法查处。要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法制体系,不断增强监管执法能力。要加快服务领域立法立规的步伐。对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交通、旅游、网上服务、医疗服务、邮购服务、银行信贷、保险等方面,进一步依法确定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拓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内涵,把健康消费、安全消费、保护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等纳入消费维权的立法范畴,为强化服务领域监管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要加强对服务领域监管执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服务领域监管执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探讨和交流,完善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理论体系。注重从监管执法工作中综合分析,总结规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服务行业的具体监管措施,通过实践不断检验和完善。要不断提高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人员素质。以服务领域专门知识为重点,通过强化学习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服务领域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以及政治上把握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和协同作战的能力,切实为服务领域依法监管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 (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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