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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在青岛召开房地产市场整治城市经验交流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建设部网站

    2007年11月21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在山东省青岛市联合召开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城市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总结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既定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专项整治的后续工作,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以及7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也派代表出席了会议。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同志代表八部门作了大会主题报告。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出席会议并致词。山东青岛、江苏宿迁等5个城市以及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的重要举措,是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手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表现在各地以项目为切入点,对所有在建并已经进入预售环节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在全国28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共有3157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涉及3万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2万个房地产经纪机构、3千多个房地产估价机构、2万多个物业管理机构、2千多个房屋拆迁单位和5千多个主管部门,自查出来的问题都进行了比较有力的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对所有在建并进入预售环节的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的逐个排查、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了重点调查。山西省查处违法违规项目236个,约占总数的35%;河北省发现有问题的开发项目326个,占总数的24%;重庆市发现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13个,约占总数的12%。青岛市不仅对全市155个在建并进入预售环节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还对230个在建项目、167个已经获得开发用地的储备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部分行动较快的省份已经完成全面检查阶段的任务,开始了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对城市工作进行抽查。此外,建设部积极做好牵头工作,先后赴甘肃、黑龙江等17个省(区)进行了调研督导,从投诉举报中梳理出10个典型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了重点核查;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财政部门加强了房地产行业的会计监管;审计部门将房地产列为国有企业审计的重点;监察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税务部门集中开展了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发展改革部门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明码标价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房地产广告、展销活动、销售合同的监管, 共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案件2千多件,涉及金额2亿多元。通过这段时间的专项整治,违规开发建设的行为不断减少,投诉举报案件日趋减少,房地产市场秩序趋于好转,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会议强调,半年多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一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是专项整治按计划有序推进的有力保证;二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是促进企业自觉开展自查自纠的重要手段;三是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四是狠抓案件查处是扭转房地产市场不良秩序的重要抓手;五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规范的关键所在;六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是提高房地产行业自律水平的重要途径;七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学习先进城市和部门的做法和经验,对照先进找差距,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严格把好每个环节,切实做好城市全面检查和省级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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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通知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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