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刊出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认真规范报刊出版行为,维护全省报刊出版秩序。
通知指出,近期发现有部分报刊出版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有的报纸违规出版单独发行的专刊,实际办成了另一种报纸;甚至有的专刊以××报的名义出现;有的在不同地区出版多个版本,事实上形成“一号多版”;有的期刊“一号多版”,用同一个刊号出版不同期刊;有的报纸、期刊存在异地办报办刊问题等。为此提出以下要求: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要在12月20日前认真开展报刊出版自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报纸期刊的内容、形式以及广告发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纸期刊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领导和管理职责,认真检查督促所属报纸、期刊规范出版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所属报刊出版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把握报刊的政治导向和整体格调,督促报刊出版单位不断提高出版质量和水平。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报刊。凡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或以一号多刊、一号多版、承包、合作等形式租赁刊号或出卖版权出版的非法报刊,要按有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对非法的要一律取缔,对拒不整改的报刊社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