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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廉租房保障实施意见将在资金等方面细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四川日报

    日前,由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27)日,记者从四川省建设厅获悉,四川省将在《办法》框架下,按省政府年初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于12月中旬出台四川省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即将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将在资金、土地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力度将大于国家关于廉租住房的支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将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四川省也在此支持范围内,中央将按补“砖头”和补“人头”的方式对四川省进行补贴。

    该负责人称,“砖头”即实物配租方式,比如建经济适用房等形式;“人头”即货币补贴,将以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的户数为基数进行现金补贴。

    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根据四川省廉租住房现状,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已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上报了四川省有关的补贴办法,四川省已有14个城市纳入了此批试点范围。据悉,国家方面将于近期回复补贴意见。 (记者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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