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更高层次上全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进程
强 卫
科学发展观是贯穿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条主线。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我们更加自觉、更加准确、更加坚定地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一、科学发展观是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钥匙
(一)站在理论的高度看,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理论品格。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理论,本质上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范畴,必须放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来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既是唯物论又是辩证法,既是历史观又是价值观,既是认识论又是实践论,既是当代中国的发展哲学,又是当代中国的发展指南。
科学发展观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是关乎人的科学,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价值追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一论断,进一步明确回答了发展的根本目的、基本动力、成果归属和价值尺度等一系列问题,为实现马克思主义最高价值追求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一是在发展的根本目的上,“以人为本”明确了“为了谁”的问题,体现了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统一,体现了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统一,体现了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二是在发展的基本动力上,“以人为本”明确了“依靠谁”的问题。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观点,要求发展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获得了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三是在发展的成果归属上,“以人为本”明确了“为谁发展”的问题。这是发展“为了人民”和发展“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和最终目的,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四是在发展的最终目的上,“以人为本”明确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问题。科学发展观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的基本观点,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作为衡量发展成效的最高原则和最高评价标准。
科学发展观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要求,即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例如,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与之相对应,科学发展观强调第一要义是发展;指出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求我们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对于发展主要矛盾的判断,科学发展观与历史唯物主义是完全一致的。又如,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科学发展观则强调发展要依靠人民,二者在发展动力上也是一致的。在唯物辩证法方面,比如说,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不能片面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科学发展观则强调发展是全面的发展,体现了对发展各个方面的全面认识。又如,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有自己的发展运动规律。科学发展观则要求我们要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实际上是告诉我们,不能脱离发展的规律来谋划发展。再如,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对立统一的,要求我们研究事物时要看到它的各个对立面。科学发展观则强调要统筹兼顾,就是要求我们要全面考虑发展这个问题的各个对立面。
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创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范畴之一。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个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继承了马列主义关于发展的思想,继承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思想,同时又根据新的实践,进一步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做出了新探索和新概括,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
(二)站在实践的高度看,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发展的真理,立足于实践,形成于实践,发展于实践,指导于实践。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进行了艰辛探索,既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遭受了较大挫折。
这说明科学发展观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改革开放29年的伟大历史进程,我们党进一步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包含科学发展道路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包括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指引下,我们成功战胜了“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灾害,有效抑制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的因素,从容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变化,平稳驾驭国内和国际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形势,在大变革中抓住了大机遇、赢得了大发展,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能够有效破解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指引我们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就青海省而言,“十五”以来,青海省GDP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保持12%和20%以上,特色经济框架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国家所取得的一切成就,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创立、发展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从根本上讲也是得益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三)站在发展的高度看,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就当前来说,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十七大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阶段性特征,特别是问题和差距,在青海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果说我国整体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青海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如果说在全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那么在青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这一社会主要矛盾非但没有改变而且较发达地区表现得更加突出。解决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仍然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基础之上的科学发展观,则为解决这些课题和矛盾提供了正确途径和科学方法。就长远来说,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科学发展观在指导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然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进而为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注入新的理论动力。
二、科学发展观是深化省情认识的标尺
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讲,科学发展观为我们认识客观世界提供了科学准则,也就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依据这个准则,我们首先要明确:加快发展始终是青海面临的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这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省情认识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正确处理事关全局的五个重大关系。
(一)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不仅对我们推进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我们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青海有着极其重要的生态地位,必须始终把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的关系作为谋划青海发展的首要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生态文明既是理想的境界,也是现实的目标。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使之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行动。要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发展模式和价值取向,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视为发展的基本要素,体现在制度安排、思想意识、生产方式和行为方式之中。要树立与生态文明相一致的道德观、价值观,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努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方针。在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基础上,要明确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在总体上,必须坚决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千方百计防止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千方百计实现生态环境逐步好转。这是青海对国家、对民族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来不得半点含糊。在具体上,要根据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规划和建设省内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开发和优化开发功能区,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不同功能区的分类发展模式,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抓好的两项战略任务。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加强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精心组织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搞好柴达木盆地和湟水河流域沙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促进生态修复,增强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在资源节约方面,要加强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加快重点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清洁生产,建立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度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石。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必须花大力气消除制度性障碍。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这些重大举措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一方面,要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国家出台这些政策的细则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也为自身生态建设主动争取国家更为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要不等不靠,进一步完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配套政策,建立起保护生态与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三者共赢的体制机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人类历史的经验反复告诫我们,生态兴,则文明兴;没有生态文明,一切文明就没有了前提。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把青海的生态环境保护好、建设好,为中华民族的生态文明建设和长远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正确处理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近些年来,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下了较大的气力、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要看到,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和自身发展水平的限制,我省的民生水平总体上仍然很低,已成为当前发展中的“短板”,改善民生的任务相当艰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下,我们不可能走过去先发展经济后改善民生的老路,必须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同步推进、同步提高。特别是在与全国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压力面前,如何确保青海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我们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要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不动摇,不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在民生方面抓出成效。
坚持以发展促民生。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最困难。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夯实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同时,通过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人民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提高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以实事惠民生。当前,我们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两基”攻坚和职业教育、零就业家庭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工作,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真正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
坚持以公平保民生。民生问题,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按照公平正义的要求解决民生问题,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分配公平,也就是说,我们不但要做大做好“蛋糕”,更要切实分好“蛋糕”。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增加对社会公共产品、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更加注重公共财政向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倾斜,重点投向社会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使民生水平与经济水平同步提高,某些方面甚至可以适度超前。民生问题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要时刻把人民的安危冷暖、急难险困放在心头,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让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断进步。
(三)正确处理发展与改革开放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既要在发展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更要在改革开放中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对青海这样一个相对封闭、长期落后的省份来说,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突出强调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开放,尤为迫切、尤为紧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务必做到改革开放的意识不淡薄,改革开放的热情不降低,改革开放的步伐不减弱,改革开放的目标不动摇。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大改革带动大进步,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要在更高的起点上树立和实践“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自觉地把青海意识转化为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要借鉴一切现代文明和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借鉴先进地区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内外资源地区创新发展的思路和方法,避免走弯路、走错路。要认真解决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失时机地推进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要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一方面,要主动融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和互助机制,不断地“请进来”、“走出去”,在主动融入中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宣传青海。只要我们勇敢地走出去,就一定能有收获。要加强外宣工作平台和载体建设,让世界更好地了解青海,让青海更快地走向世界。
坚持争取外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青海的发展离不开中央和发达地区的支持。但是,我们既不能无所作为,一味地等待外部支持;也不能固步自封,一味地闷头干事,必须把争取外援与自力更生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始终保持一种自力更生、开拓创新、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青海发展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向发达省区介绍青海为全国发展在保护生态方面做出的牺牲和贡献,争取中央和发达省区更多的理解、关心和帮助,使我们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
(四)正确处理发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青海地处祖国西北内陆,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在全国的稳定地位十分重要。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始终是青海的首要政治责任。
树立发展的稳定观。发展是安邦定国的硬道理,没有持续的发展,就没有持续的稳定。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维护稳定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稳定对发展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没有持续的稳定,也就没有持续的发展。要通过稳定工作,创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对青海来说,由于我们底子薄,不发展就没有稳定的基础;由于我们稳定地位重要,不稳定就难以推动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多站在发展的高度来看待稳定问题,树立抓稳定也是抓发展的理念,切实把稳定摆上重要日程。政法等职能部门,要多站在稳定的角度看发展,树立服务发展就是维护稳定的理念,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为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树立和谐的稳定观。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社会和谐是社会稳定的最高要求。要围绕社会和谐这个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来创新稳定工作的思路。在着眼点上,要致力于调动积极因素,这是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在根本点上,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即,在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治本之策。在着力点上,要重在建设,特别是要在教育上下功夫、在预防上下功夫、在疏导上下功夫、在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不稳定因素加以规范引导。在切入点上,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特别是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要出真招、见实效,以改善民生的实际效果不断夯实维护稳定的民心基础。
树立大局的稳定观。稳定从来不是孤立的,总是与国际国内大气候紧密相联。我们必须跳出青海、放眼全国、放眼世界,以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视野谋划、部署、落实稳定工作,始终牢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我们要把协调利益关系作为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协调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对青海来讲,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方面,我们要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平安寺院”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斗争。另一方面,善于用发展的办法协调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利益问题,宗教内部及不同宗教之间的利益问题,使民族宗教中的一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共同发展中实现化解和消融,促进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和谐。
(五)正确处理发展与党的建设的关系。当今时代,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很大变化,要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在新青海的建设过程中加强党的建设,尤其要突出以下三点: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青海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千差万别,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从资金、人才、技术、领导等各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在几年之内彻底改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滞后的现状,进一步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在发展这个问题上,青海既面临着加速发展的任务,也面临着科学发展的任务,如何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对各级领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一些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知之甚少,一些干部的思想还没有真正转到科学发展观上来,一些影响科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有一个大的飞跃和提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坚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想问题、谋发展、出思路、解难题,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谋划发展的各个方面。要自觉把握发展规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确定发展目标,规划发展布局,制定发展政策,创新发展模式,落实发展举措,集聚发展力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是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离不开良好的作风为保障。在青海这样一个条件艰苦、发展落后的地区干事业、谋发展,保持良好的作风尤为重要。要积极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要大力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务必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必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务必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品质。要鼓励认真做事、踏实做事的风气,实实在在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办一些群众拥护、群众盼望的好事和实事,实实在在地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三、科学发展观是加快新青海建设的指针
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理论上的新提升和实践上的新部署,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措施,努力使青海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坚定发展信心。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光辉,处处体现着我们党巨大的理论创新勇气和坚定的实践指导信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青海建设,首先就要秉承这种勇气和信念。
青海虽然自然条件艰苦,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但发展潜力大,后发优势突出,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可能在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实现跨越式发展。从全球看,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挥资源富集的后发优势,不断提升和壮大自己。从全国看,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进入新阶段,十七大又提出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等重大政策,青海正面临着新的重大机遇。从自身看,我们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发展合力逐步形成,完全有可能顺势而为、乘势而上。青藏铁路全线通车,兰青和西格段复线建设步伐加快以及格敦铁路等纳入建设日程,在缓解交通瓶颈制约的同时,必将有力地改善青海的区位条件,提升青海的知名度和人气,扩大青海的对外开放。面对落后的现状,我们不能妄自菲薄,自甘落后,必须充分认识自身的潜力和优势,始终对青海的发展前景充满希望、充满信心。每一个青海人,无论是外来干部,还是本地干部,都要无私地热爱青海,把对青海人民的热爱之情,转化为全力地发展青海、无私地奉献青海的实际业绩。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坚持把自力更生与争取外部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与引进发展动力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发展。
(二)转变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党中央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要求。与发达地区相比,我们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转变发展方式,关键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坚持不懈地以发展特色经济为主线,优化产业结构。从改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在保持投资持续增长的同时,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始终把扩大消费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通网络建设,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积极扩大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轻纺、机电、生物和盐湖化工产品出口,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向依靠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转变发展方式,主攻方向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青海资源富集,要把这种潜在的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有效配置、循环利用水平。目前,制约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技术障碍。要紧紧依靠科技创新,依靠体制创新,下大力气突破影响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瓶颈”,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上一个台阶,使产业链条不断延长,使产品附加值有一个大的提高。
转变发展方式,长远在于大力实施科教兴青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要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搞好人才培养和引进,努力在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有效配置、循环利用中,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科技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和品牌,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三)理顺发展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归根到底要靠体制机制做保障。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二是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责任、服务和效能政府。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征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五是加快社会事业和社会领域改革步伐,深化财政、金融、投资、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消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六是大力实施民众创业战略,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健全支持创业、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服务政策体系。
(四)完善发展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需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更需要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走特色发展之路。在进一步做大做强水电、盐湖、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等优势支柱产业的同时,着力培育藏毯、太阳能及硅系列产品等新兴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聚集整合,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在做大做强特色工业的同时,以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为核心,提升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以建设高原旅游名省为目标,大力发展高原特色旅游业。
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走协调发展之路。现阶段青海发展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农牧区,贫困的重点人群主要是在农牧民,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城乡二元结构突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点和难点在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建设新青海的全局中去谋划,按照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农牧业龙头企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推进农牧业生产方式和农牧民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建设一批经济强县,推进城镇化进程,壮大县域经济规模和实力。与此同时,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四区两带一线”的发展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区域功能定位,制定和完善相应政策,建立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加快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要建设现代生态文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在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同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把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结合起来,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对青海来讲,完善发展措施,当前,必须下大力气改善投资、发展和创业的软硬环境。由于历史欠账过多,我省基础设施落后、公共产品短缺状况还没有得到改变,改善基础设施的任务还很重。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继续加快建设一批事关青海长远发展的骨干项目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等项目,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青海现在最缺的是企业和企业家,我们一定要善待企业、善待企业家、善待来青海的投资者。要下决心改善投资环境,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信用青海”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社会投资环境。
(五)共享发展成果。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更大的决心、花更多的气力,千方百计地让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整合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二是在坚持积极就业政策的同时,深入实施以创业促就业战略,放手让人民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提高财产性收入,增加经营性收入。三是在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四是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五是坚持公共医疗的公益性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快建立城镇住房保障机制,逐步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六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通过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等措施,不断减少贫困人口。总之,要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民排忧解难上,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真正使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