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宁夏劳动保障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规范裁员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30日   来源:宁夏日报

    ●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须经职代会讨论
    ●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须报告和备案

    针对近日宁夏部分单位采取“置换”、“买断”等方式恶意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除关闭破产企业外,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的,必须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对于部分用人单位借《劳动合同法》实施为由,打着“规范用工”旗号,恶意裁减职工或者变相裁减职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于劳动者申诉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胁迫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简化办案程序,依法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企业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记者 王海英)

 
 
 相关链接
· 宁夏自治区事业单位设置三类岗位
· 宁夏:普通高校艺术类统考时间确定
· 宁夏:四类违规车辆开始正常缴费
· 宁夏质监部门开展工作 为推进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 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