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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进入建筑工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5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12月3日晚上,广西南宁市凤岭片区自治区林业局林业新村建筑工地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歌声、叫好声、大声朗读法律知识的声音汇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这里正在举行第七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为贯彻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公室、广西法律援助中心和南宁市相关部门一起举行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送温暖等活动,500多名农民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广西五建的劳务主管李晓玉高兴地说:“我把工人们都叫来开会了,参加这种活动能让我们提高法律意识,知道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在精心制作的“12·4”主题挂图展前,众多农民工驻足观看,来自博白的农民工廖凤看得津津有味。她兴奋地说:“板报文图结合,我看得懂,好看!这样的活动对我们有好处,要常搞……”精彩的文艺表演穿插法制知识有奖问答,让到场的观众踊跃参与。

    在活动中,相关部门向工地领导赠送法律书籍和光盘,并举行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就业、康复等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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