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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已有49万被征地农民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2日   来源:新华日报

    12月11日,江苏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李全林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全林说,要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凡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用不落实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报件;凡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到位的,各级政府不得强制征收土地。严格执行公告、公示、登记和听证制度,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李全林要求各地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今后,不论被征地农民是否选择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市、县政府应当提取的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的资金,必须足额提取并划入资金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或截留、挤占。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安全运营和实现保值增值。今后,凡新征收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办理、一条龙服务,实行土地征到哪里,保障要跟到哪里,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不出现死角和盲区,做到“应保尽保”。

    据介绍,自2005年9月以来,全省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涉及补偿安置人员共有84.28万人,符合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条件人员有59.61万人,实际参保49.33万人,占应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的82.7%。(杨应奇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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