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强合作、加快进程”为主题的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第五次高官会12月12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公安部主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外交部、商务部协办,为期两天。来自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湄公河次区域六国的政府代表团参加了会议。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国别主任南书毕出席开幕式并致词。相关国家驻华使馆官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代表出席了会议。
张新枫在致词中指出,2004年10月,来自湄公河次区域六国的部长们在缅甸仰光签署了《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对拐卖人口谅解备忘录》,建立了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对拐卖人口进程。这是国际反拐合作领域的一件大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们制定了次区域行动计划,签署了国家间双边谅解备忘录,加强了双边和多边跨境反拐合作,为进一步加强湄公河次区域反拐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新枫表示,次区域反拐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任重道远。承诺的作出只是迈向成功的一小步,履行承诺,兑现承诺,不断进步,才能实现最终目标。中国政府和中国公安部高度重视湄公河次区域反拐合作项目,将充分利用该项目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拐卖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与次区域各国的反拐合作,为推进次区域反拐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介绍,会议期间,与会六国将分别汇报各自执行第一阶段《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行动计划》的情况,审议通过第二阶段《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项目行动计划(2008-2010年)》,讨论并进一步完善《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对拐卖人口进程联合宣言》。
据悉,我国为进一步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打击力度,首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近日将对外发布。这一行动计划涉及28个部委,涵盖预防、打击、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国际合作等反拐工作的各个领域。(黄明健、于志刚)
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取得积极成效
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落实有关承诺、广泛的涵盖性,这三个突出特点使得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成果显著,为如何通过区域合作解决国际反拐难点问题树立了典范。
记者在12月12日召开的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第五次高官会上了解到,在签署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谅解备忘录》后的三年中,六国反拐工作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使得众多拐卖犯罪受害人和潜在受害者从中受益。
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之所以能取得积极成效,在于它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始于政府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在湄公河次区域六国政府的支持下,该进程通过定期会议、制定次区域行动计划和审议工作进展等方式为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的实施提供指导和支持。第二,积极落实有关承诺。通过签署《谅解备忘录》,六国政府做出了反对各种形式拐卖人口的承诺,大力加强预防拐卖、保护救助受害人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拐卖犯罪行为。在签署《谅解备忘录》之后的六个月内,六国政府通过与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和不同领域技术专家的广泛合作,制定了湄公河次区域反拐行动计划,确保了《谅解备忘录》总目标的实现。第三,广泛的涵盖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是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活动,根据过去已取得的成果,在现行活动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改进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力图在各国政府现有成就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民间团体的合作,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反拐工作。(于志刚、黄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