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已进入冲刺阶段。记者从农产品整治组获悉,农产品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已全面展开,12月11日起,农业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有关部委联合组成6个验收组,重点对全国12个省份开展验收检查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组将在各地开展自查工作基础上,重点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群众发动、4个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了解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和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地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限期进行整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据介绍,本次验收工作以资料审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省至少随机抽查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2个畜禽或水产品养殖基地、4个农资经营门店,抽查的考核点所涉及的县(市)应不少于2个。同时将对验收省份的批发市场、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暗访调查,深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小组研制整治验收方案
11月12日,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六次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方案。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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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江指出,专项整治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要重点解决协调机制问题,解决有关部门提出的“无证经营”问题和高毒农药的收缴问题,并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下一步还要结合各专项加强七项工作:一是农产品整治方面,要重视不合格农产品的召回销毁问题,提出规范意见;二是食品安全整治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企业的整治力度;三是确保玩具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要突出不合格产品、过期产品的下架管理;五是餐饮消费安全方面,要在加快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建设的同时,抓紧做好无证经营查处工作;六是药品质量安全方面,要注意解决过期药品销售、回收问题;七是猪肉质量安全方面,要注意加强连锁配送。
农业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07]57号)、《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办[2007]3号)的要求,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验收工作,规范验收工作程序,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座谈会举行 高鸿宾强调5重点

图:11月24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座谈会在长沙召开。
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11月24日在长沙召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座谈会上指出,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在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12个100%的整治工作目标已大部分顺利完成。目前,农产品专项整治已经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坚决打赢这场“特殊战役”。
农业部将对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督查
记者从农产品整治组获悉,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11月下旬至12月间,农业部将对全国36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中城市的20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本次重点抽查批发市场中销售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和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