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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府严控开发商借建筑节能哄抬房价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8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防止部分开发商炒作建筑节能概念哄抬房价,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7日通过新闻发布会表示,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后,建筑节能的增量成本不会造成房价大幅上涨,开发商借建筑节能之机哄抬房价将受到严厉打击。

    从明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区新建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标准由过去的节能50%提高至65%,远郊区县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节能建筑将成为今后的主导建筑。据悉,重庆是四个直辖市和中西部地区中率先执行这一建筑节能标准的城市。

    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介绍说,据测算,实施建筑节能目前每平方米增加造价100元-150元,占建筑成本的5%-7%,不会对房价产生大的影响。而且,在节能建筑的使用过程中,消费者还可通过电费节约在3年-7年内收回前期投入,并在建筑全寿命使用周期内获益。建筑节能带来的长远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远远超过建筑节能增量成本的投入。

    余远牧还表示,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后,将极大促进建筑节能产业的规模化发展,节能材料、产品生产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开发建设单位为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和不合理利润,使建筑节能的增量成本尽可能不体现在房屋一次性销售价中。同时,政府通过税费优惠等激励措施也会进一步降低开发商实施建筑节能的增量成本。

    余远牧强调,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房价的监控力度,通过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开发商借建筑节能哄抬房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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