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林业会议上,浙江省政府明确提出免征林业“两金”的新惠农政策。 从2008年起,浙江省林业系统征收的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资金将全额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市、县返还资金原则上由各地财政承担,其中欠发达地区由省给予补助。这是自浙江省率先免征农业税后,在农村税费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在政策层面上实现农民“零负担”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