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决定筹措60亿元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在校生数量比例达到1:1以上;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量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数量的50%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制定了职业教育攻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广西当年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将达4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达32万人,在校生数量达8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在校生数量比例达到1:1以上;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量达33万人,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数量的50%以上。到2010年,广西职业院校年度培养技能型新生劳动力将达40万人以上。
根据《决定》,到2010年,广西还将全面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与再就业培训任务,劳动力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24日指出,近年来广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特色初步显现,办学活力日益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在发展规模、专业结构、资源分布,投入力度、体制机制以及群众要求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
针对发展现状,广西提出,将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建立起政府主导、面向市场、特色鲜明、灵活开放、规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在职业教育攻坚时期,广西将确保筹措职业教育建设经费60亿元(不含土地购置、人员经费和中央财政支持经费),分别由财政、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分担。其中,财政投入30亿元,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分担,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职业学校建设经费1.5亿元;将职业院校收取的部分学费纳入攻坚经费中,筹措18亿元,鼓励支持学校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同级政府财政提供全额贴息,由学校用学费收入偿还本金;多渠道筹措非财政性资金、社会资金12亿元,发展壮大民办职业院校。
根据《规定》,在国家助学金覆盖规模的基础上,广西还将对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等难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稳定收入的特定专业学生继续给予第三学年生活费资助,对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特定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给予学费资助。
同时,广西还将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基本形成“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三段式”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