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部门信息
 
国土资源部确定未批先用地整体处理意见审核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04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记者近日从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对各省(区、市)上报的对未批先用违法用地的整体性处理意见,以及对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处理使用节余或今后用地计划指标的安排意见,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形成了审核方案。

    关于审核原则,一是整体性处理意见涉及的未批先用违法用地数据应与上报统计汇总数据基本一致。二是整体性处理意见对未批先用违法用地,已根据违法的严重程度分类提出处理意见,符合《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若干处理意见》。三是上报计划用地指标数量与部规划司掌握情况基本一致。节余用地计划指标大于三类违规违法用地总量的,可以使用节余指标;节余计划用地指标小于三类违规违法用地总量的,要逐省仔细研究,妥善安排使用节余和今后3年的用地计划指标。补办用地手续使用节余计划指标的,计划指标核销情况应报部备案。

    关于审核程序,一是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的整体性处理意见,按以往审核程序办理,即由部耕保司会同部执法监察局等有关司局审核后报部会审会审定。部会审会审定后,再逐项审查查处结果,并补办手续;二是其他未批先用行为的整体性处理意见和用地计划指标的安排意见,由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以部办公厅名义逐省发函告之,依法处理后补办手续。

    目前,第一批湖北、福建、江西、湖南四省上报的其他未批先用行为的整体性处理意见和用地计划指标安排意见基本符合要求,通过审核,部办公厅已函告有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没有通过审核的省份将重新上报。(国土资源报 刘振国)

 
 
 相关链接
· 国土资源部公布《土地登记办法》 2月1日起施行
·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通报10起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查出违法案件25日前处理完毕
· 国土资源部对处理三类违法用地行为给出"截止日"
· 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国土资源部部长:耕地保护战只能胜不容败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