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在公安部召开的加强和改进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充分发挥事前、事中的防范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在助推公安工作发展中实现基层警务督察工作的新跨越。
1月3日至4日,公安部在河南省开封市召开加强和改进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座谈会,来自全国14个省、直辖市的部分基层公安局长、督察队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各地充分发挥基层警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祝春林指出,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警察工作是警务督察工作的根基,如果没有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就不会有警务督察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和改进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是理性认识警务督察十年发展实践、进一步转变更新理念、自觉把握运用规律的客观需要。
祝春林要求,必须正视警务督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改进基层警务督察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同志的思想认识,真正把警务督察工作当作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去抓;要进一步加大对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机构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做到机构不撤、力量不减、职能不能削弱。
祝春林强调,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可亲、可敬、可信赖的、高素质的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伍;要克服特权思想,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素质建设,提高警务督察能力。要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方法。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秦玉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苏银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