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江苏省税务工作会议在宁举行。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罗志军到会讲话,要求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率先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过去的一年,全省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税收职能,努力服务于“两个率先”,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了积极贡献,国、地税系统组织的税收总收入达到3816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同时,全省税务系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推进征管现代化建设,税收管理质量逐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罗志军在充分肯定全省税收工作成绩后指出,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关系密切。做好新形势下的税收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罗志军强调,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一年。全省税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发挥税收职能,努力建立和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税意识。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加大税收组织工作力度,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二是要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税收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调节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税收服务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意识。保持和发扬税务系统的优良作风,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赵克志在讲话中说,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明确了税务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总定位。全省税务系统要着力在构建“四项机制”上下功夫:一是着力构建稳定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更加注重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二是着力构建积极有效的税收调节机制,更加注重发挥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作用;三是着力构建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更加注重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着力构建严格规范的税收执法机制,更加注重营造公平公正的治税环境。 (吴昌红 耿 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