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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打击液化气违法涨价 6省价格大幅回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8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

    目前部分地区液化气价格大幅回落。河南、江苏、江西、湖北、安徽、浙江等地液化气出厂价格每吨分别下降1220元、1510元、1050元、1290元、1500元和1000元,降幅分别为18%、23%、15%、18%、21%和14%。

    前一时期,部分地区物价部门反映,当地炼油企业以国际市场油价和进口液化气价格上涨为由,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液化气出厂价格,推动了当地液化气市场价格上涨,引起了社会强烈反映。为了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制止各种乱涨价行为,发展改革委紧急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立即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切实稳定液化气价格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4号),要求所有液化气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所有液化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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